技術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_
住所地/住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服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_
住所地/住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技術服務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技術服務內容及要求
1.1 技術服務名稱:_
1.2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及要求:
(詳細描述乙方需提供的技術服務的具體范圍、目標、技術指標、工作方法、交付形式、驗收標準等。可另附《技術服務說明書》作為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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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
2.1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乙方應在上述期限內完成技術服務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技術服務成果。具體階段性進度安排如下:
(可根據需要列明關鍵里程碑節點及交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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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技術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技術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
該費用為含稅價(□是 / □否),稅率__%。
3.2 支付方式(可選擇或組合以下方式,并明確具體條件):
□ 一次性支付:乙方完成全部技術服務內容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
□ 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作為預付款;
(2)乙方完成【具體階段或里程碑】工作,并經甲方確認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3)乙方完成全部技術服務內容,提交最終成果并經甲方最終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合同總額的%,人民幣元。
□ 其他方式:_
3.3 乙方收款前,應按甲方要求開具準確、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甲方收到合規發票后按約定支付款項。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4.1 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背景資料、數據、工作條件等協作事項。
4.2 按合同約定驗收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4.3 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技術服務費用。
4.4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乙方提交的技術成果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5.1 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方式、期限及標準完成技術服務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保證其服務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5.2 接受甲方對服務過程的合理監督。
5.3 向甲方提供與服務相關的必要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如有)。
5.4 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及工作成果負有保密義務。
5.5 應甲方要求,就服務內容、進展及成果進行匯報和說明。
第六條 成果交付、驗收與保修
6.1 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工作后,應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作成果及相關資料。
6.2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成果后_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驗收標準以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及附件要求為準。驗收合格的,由甲方出具書面驗收合格證明。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應書面說明理由,乙方應在個工作日內進行修改、補充或重做,直至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6.3 本合同項下技術服務成果的保修期為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在保修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成果出現缺陷或未能達到約定技術指標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小時內響應,并無償負責修復、解決,直至符合要求。
第七條 保密條款
7.1 甲乙雙方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技術資料、經營信息等任何未公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
7.2 本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失效。
第八條 知識產權
8.1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文檔、軟件、數據等)的知識產權歸屬約定如下:
□ 歸甲方所有。
□ 歸乙方所有,甲方在【】范圍內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銷的、免費的普通使用許可。
□ 其他約定:
8.2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服務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如因此發生任何糾紛或索賠,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未支付金額的萬分之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工作成果或完成服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已收取的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3 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經兩次驗收仍不合格,或存在根本性缺陷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4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知識產權保證,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9.5 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予以賠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災、水災、戰爭、重大疫情、政府行為等)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10.2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2.1 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12.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通知與送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短信、傳真等)送達對方。以下地址為雙方送達通知的有效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原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電話:
乙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電話:_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合同附件:
- 《技術服務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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